有些人是挺不靠譜的,年輕時就吊兒郎當的,一直晃蕩到年齡大,由于自身不務正業的行為,也跟家裡人的關係不是很好,甚至連家裡的老父母都不想照顧,要是父母年齡大去世了,名下還留有套房產的話,可能就會冒出來爭奪房產。
要是父母沒有留下遺囑,確實是有權分房產的,也可以要求繼承房產的給補償,雖然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腳,但是在法律上是能得到支持的,就怕有些人是拿了錢後,回頭還想接著拿點錢去花,為了能多拿點錢,還會污蔑兄弟姐妹。
在貴州就有位男子主動找媒體曝光,指責大姐把房產給占了,結果大姐反指責他不孝,20年都沒來照顧過父母,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方師傅是貴州貴陽的,他今年已經有61歲了,但是卻沒有自己的家,一直以來都借住在朋友家裡,提起這事他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原本他在貴陽也有一個家,但是大姐卻把他的家給霸佔了,他只要求補償個5萬元,大姐也拒絕給他錢。
按照方師傅的說法,家裡有7個兄弟姐妹,父親在1993年就去世,母親是在今年去世的,此前他也和家人的關係不是很好,主要是1983年勞教3年回來,家人就對他挺冷漠的,再加上工作比較忙,大姐又在房子裡照顧父母,所以二三十年沒有去照顧。
平日裡也就偶爾才會去看下父母,原本父母所居住的房子,那是掛在父親名下的,按理來說也有他的一份,但是在母親去世後,大姐就霸佔了房子,連個5萬元補償都不給他,這不方師傅也找媒體曝光了此事,希望大姐能在經濟上給自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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