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銀行取錢時,銀行職員不小心多給了5萬元。事后,職員向男子索要,他卻表示:銀行規定「離柜概不負責」,他不應歸還這5萬元,這筆「意外之財」該何去何從?
事件回顧
2020年11月10日,何某持卡到某銀行取款20萬元,銀行工作人員受理業務后因工作失誤從后側錢箱內拿出20萬元支付給何某,何某取款后離開銀行。
后銀行工作人員在對賬時發現短款5萬元,經工作人員回憶,并查看監控視訊,發現多給了何某5萬元。之后,該銀行工作人員多次聯系何某要求返還該筆款項,何某拒不承認并拒絕返還。無奈之下,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將何某訴至法院。
審理過程
案件審理過程中,何某不承認自己多收取5萬元款項,但對其辦理取款20萬元業務無異議,并認可「1扎」為5萬元的事實。
法院認為,銀行提供的三張視訊截圖及視訊錄像顯示,銀行工作人員從錢柜內取出4扎紙幣放至何某身前的取款口,何某于10時25分18秒將4扎紙幣裝進袋子;10時25分25秒,何某又將1扎紙幣裝進袋子里。上述證據可以證明,何某辦理取款20萬元業務,而銀行工作人員支付了25萬元,何某實際取走了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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