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在1996年以流氓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然而在2014年年底,法院宣判呼格無罪,并賠償給呼格吉勒圖家共計206萬元。
呼格吉勒圖1977年出生在呼和浩特,高中畢業后在呼和浩特市的一家卷煙廠工作,18歲的呼格高大帥氣,健康陽光。
平日里跟同事相處也從來沒有紅過臉,因此同事們都很喜歡跟他一起共事。
1996年4月9號,呼格上班的時候出廠買了點東西,但是走到半路想上廁所,就馬路對面的公廁上廁所了。
呼格剛進廁所,就隱隱約約聽到隔壁的女廁所傳來細微的呼救聲和一個男人急促的喘息聲。
呼格意識到這名受害者可能被欺負了,于是等那邊沒動靜了,就跑進女廁所看到一個女子躺在廁所里。
隨后呼格跑回廠子里,拉著閆峰就往外跑。
閆峰很疑惑,在路上問呼格,什麼事這麼著急。
呼格把自己剛剛在廁所聽到的告訴了閆峰。
等兩人到廁所后,確認受害者已經死亡了,便跑出來報了警。
警察來到廁所后,帶走了這名受害者的尸體,并且把呼格與閆峰一起帶回警察局做筆錄。
作為第一個看到尸體的人,警察覺得兩個大男人為什麼會知道女廁所里有尸體,因此他們有重大的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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