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愛重生!21歲警遇劫「不到1年殉職」,父母崩潰淚簽捐贈書「助十人重生」,母:請讓別人帶著他活下去
新北市森林警局,二十一歲的楊庭豪,在今年八月二日的清晨,與一個十七歲的男孩發生了交通事故,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因為失去了兒子,所以他的家庭選擇了繼續楊庭豪的善舉,簽訂了一份捐獻協議,將自己的內臟和眼眶,捐給了更多的人。三年后,楊庭豪的父母接到了這個消息,頓時熱淚盈眶,沒想到自己的兒子,竟然還活著。
據報道,楊庭豪今年只有二十一歲,剛入職不到一年,遭告無照駕駛的少年撞上,經過24小時的搶救,還是回天乏術,,按照習俗,一般人都會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一個完整的身體,但他的家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一個樂于助人的人,所以,他們選擇了捐獻自己的「身體」,這也是為什麼楊庭豪愿意將自己的身體捐獻給其他病人的原因,也是他的功勞。
回憶起楊庭豪捐獻的那一幕,楊庭豪的媽媽傷心卻堅定地說:「媽媽愛你,你最好,你最好!他的同僚也熱淚盈眶地寫下:「廷豪哥哥,感謝你的愛心!楊母受訪時,也表示:「我的孩子,雖然受了傷,但是,他還很年輕,身體很好,所以,他有這個機會,可以幫助更多的人!其中一位接受捐贈的人,便寫了一張感謝卡:「這是珍貴的腎臟,讓我獲得新生!」」楊父親坦承,當他看見這張賀卡時,他的眼睛里充滿了眼淚,仿佛他從來沒有離開過他。
他還說,在此之前,他的器官捐獻,需要他的家人去當地的警察局做筆錄,才能得到他的同意,這讓他很是傷心,但現在,他的捐獻過程變得簡單了很多,楊庭豪的遺體捐獻,不僅挽救了十幾個家庭,而且還提高了捐獻的效率,讓更多的人認識到了器官捐獻的重要性,這也算是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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