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後要犧牲個人的尊嚴和一切自由,那這種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什麼才是呢?中國一位28歲女孩名為汪倩,從小父母離異,由媽媽一手撫養長大。
汪倩大學畢業後,原以為母女倆終于苦盡甘來,未料媽媽卻生了重病,汪倩也決定未來無論如何都不能拋下媽媽。因為照顧媽媽的條件,汪倩感情路不順、相親頻頻無果,直到她遇到願意接納一切的男友徐封。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趁她還記得》。
根據中媒《網易》報導,汪倩在一次相親場合上遇到徐封,發現兩人原來是同大學的學長學妹,而且才差一屆,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汪倩誠實說出自己婚後也有需要照顧媽媽的責任,如果徐封能接受兩人再交往,無法接受的話就好聚好散。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媽,別鬧了!》。
相戀1年多兩人也決定要結婚,但是雙方交涉出了問題。徐封爸媽出全額買房,也是登記在爸媽名下,表示房子以後給兒子媳婦住就不給聘金了,準婆婆也要求汪倩家負擔裝潢費。
汪倩覺得聘金一毛不給有點說不過去,于是表態可以不要聘金,但她也不出裝潢費,「要是非要出的話,那房子登記我和徐封的名字」。雙方僵持不下,最後男方沒給聘金,女方不出裝潢費,房子當然也不可能寫上汪倩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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