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把我當冤大頭了?68歲阿公再婚娶56歲老伴兒,領證當晚要求「承諾4件事」 阿公:你想得美

我們大多數老人都希望自己晚年的時候有老伴兒陪在身邊,即有人照顧又能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走到白頭,屆時晚年有個三病兩痛,也有個依靠,若身體健康,老伴兒還在身邊,那兩個老人相互依偎,安度晚年更是一件幸事,然而實際的情況是老人的這些期盼和愿望都會落空。

那是因為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而在經歷的過程中總會磕磕絆絆,經過時間歲月的打磨,很多老人會年齡中年離異老年喪偶的局面,所以想跟一個人一輩子走到白頭,壽終正寢是件非常難的事情。

一般這樣的情況,老人就很難,若他們選擇跟子女在一起生活,時間一旦過程,雙方的生活習慣不同,飲食不同,就會引發很多矛盾,這樣的情況要是發生,老人往后的晚年,就很難熬。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老人一般會選擇獨居或者再婚,兩者相比之下,獨居更讓老人喜愛,因為獨居自由,環境也不嘈雜,很多老人到了晚年就害怕吵鬧,而獨居就是非常好的選擇,可事實上獨居也有一定的弊端

那就是無助的時候要自己扛,生病了要自己照顧自己,要是身體不健康的話,這對老人來說無疑又是一次挑戰,故而,有一部分老人選擇再婚,這部分老人希望自己生病是有人照料,孤寂時有人陪伴。

可這老有所依的晚年就一定會很幸福嗎?68歲的鐘大爺,娶了56歲的小老伴兒,在領證當晚要求承諾四件事,大爺氣憤道:你想得美。一起來看看鐘大爺的經歷。

68歲鐘大爺的自述

我叫鐘高,今年68歲,目前的身體跟大多數老人一樣,逐漸下滑,大不如從前,年紀已過半百,前半輩子經過生活的打磨,和歲月的蹉跎,吃的不少的苦,每個人都會經歷,我自然也不例外。

年輕時,原生家庭很不錯,父母開了個乳彩漆的廠,就連我老婆也是家里介紹的,後來父母去世,家中的廠由我接手,老婆沒有工作,一直在家帶孩子,是個標準的賢內助。

但也因為一個人在外,一個人在家,我們兩人的思想就變得截然不同,每次回家老婆就會跟我爭吵,說帶孩子很累,我也知道她帶孩子累,可我在外面跑業務也累啊,家是個溫馨的地方,回家還要面對老婆的爭吵,就更加的心累。

後來我們就失婚了,婚后兩個孩子都跟著我,壓力也大,生意也不好做,好在年輕能扛,再後來把兩個孩子養大了,都成家了,我給自己存了一筆養老錢,過生了獨居的生活。

失婚后,很多人勸我再找一個,說我有條件,只要想找就沒有找不到的,我也知道趁著年輕還好找的時候,找一個,可是又了前面的那段失敗的婚姻,實在是不想再組建一個家庭去哄著別人。

一個人獨居其實也挺好,合理地安排時間,早起早睡,早間晨跑,晚間去跳舞,無聊就看看新聞,看看足球之類的,一天也過得快,生活也充實。

可人上了年紀,身體很多功能就會隨著年齡開始退化,抵抗力也會下降,這天早上,我晨跑回來的時候,下起了雨,出門很早,看不出天氣的變化,就沒帶傘。

見下雨,我就找了個地方躲一下,可雨一直不停,我想一直這麼躲下雨也不是辦法,就把用衣服蓋著頭跑了回去,回到家,第一件是事洗個澡把淋濕的衣服換下,為的就是怕感冒,還特意提前喝了一包感冒沖劑。

晚飯過后,覺得身體有些不適,我以為是跑累了,就早早地睡下,半夜的時候,感覺身體很燙,身體也癱軟屋里,我想自己喝了感冒沖劑應該沒事。

但就這樣的認為,我在家躺了兩天,兩人沒有人發現我,也沒有人給我打電話,可能是老天看我可憐,就這麼拖了兩天后,我又好了,所以也就沒去醫院。

再後來,但凡是出點汗或者淋點毛毛雨,這個癥狀就開始反復出現,這才去了醫院檢查,給醫生說明情況后,醫生說身體那次高燒燒壞了身體,所以留下的病根。

從醫院回來后,我開始擔心自己的晚年,身體健康時還好,但像現在這樣動不動就生病,也需要人照顧,此前覺得一個人好,清閑,可現在我覺得還是有個人在身邊好。

至少在生病的時候,還有個人做做飯,給端茶倒水,有人第一時間能把我送去醫院,思前想后我準備跟大兒子住一起,離得近,照顧就方便許多。

可轉念一想,他們的生活習慣和飲食與我截然不同,這要是住在一起后,時間斷可能還好,時間一長肯定會發生各種矛盾,覺得跟兒子住一起也不妥。

然后又想了好半天,我覺得找個老伴兒靠譜,就讓親戚朋友幫我介紹,畢竟相親不了解,雖然親戚介紹,也要自己接觸,但至少對家庭和脾氣多少知道一些,比自己相親盲選要好很多。

而後來的事實證明,我的想法是錯誤的,我在表哥的介紹下,我認識了56歲的小楊,小楊是嫁到我們周邊的,但她丈夫卻不幸逝世,聽說她的條件是要找個對她好,能擔待她的。

我也需要人照顧,只要不是無憑無據的無理取鬧,我自然會對她好,所以在表哥的介紹下,我們認識一段時間后,就領了證,只是我怎麼都沒想到,領完證,請親戚朋友吃完飯的當晚,她就對我提出要求。

語氣和態度還有些強制性的必須答應,似乎不答應她,下一刻就會跟我到民政局把失婚證給辦了。

她跟我說:「現在我們領了證,是合法夫妻,但我們是重組的家庭,為避免以后會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有些事情就攤開了說,我也不過分,你只需答應我四件事就行。」

一、給我一份明確的保障,立一份公證遺囑。

我雖不圖錢,但我們已經領證結婚,加上你年齡比我大十多歲,若有一天你走在我前面,我該當如何?你要是走了我肯定要被你的孩子趕出去,所以一要立一份遺囑給我,遺囑內容你死后給我20萬存款,房子要分我一半的產權,我找老公就是想有個依靠一個保障,所以你必須答應。

二、家務活如果要我一人承擔,就要給我3000每月的辛苦費,如果你生病了,照顧你的費用另算。

我們既然結婚,家務就應該一起做,如果你身體不好讓我一個人做,就要給辛苦費,畢竟做家務一做就是幾個小時,也很累,如果你生病了,需要照顧,費用就另外算,我負責照顧你,你負責出錢,公平公正。

三、以后不論是家里還是家外,一切事物由我說的算。

你現在這個年紀,身體,記憶,視線各方面在逐漸下滑,大腦跟不上運轉,做事說話也不必年輕時靈敏,既然我們結婚了,你就要無條件相信我,再者,我是怕你年紀大了力不從心,本就身體有不好,還要操心家里的事的話,我怕你會焦頭爛額一病不起。

四、你要是喝酒抽煙,打呼,我們就分房睡。

我們既然是合法夫妻,必然要同床共枕,但我睡眠淺,一點動靜就很容易被吵醒,你要是打呼的話會影響我的睡眠品質,我聞不慣酒和煙的味道,但凡是有這些氣味,我就會不自覺的想吐,如果你要是有,我們就要分開睡,作為老伴兒你應該體諒。

小楊說完,還一副盛氣凌人,我必須答應她的表情看著我,我哪里受的了,聽她說道第二件事的時候我就有些火大,耐著性子聽她說完我火氣更大,我氣氛的道:「你是不是沒弄明白?我們是已經領證的合法夫妻,是夫妻不是保姆,你跟我分的這麼明明白白,尤其是還要分房睡,那你找跟我領證做什麼,你不如直接上我家來做保姆好了。」

小楊也趾高氣昂地看著我說:「你怎麼能這麼說,我找一個男人自然要有一個保障,如果保障都沒有我嫁給他做什麼?再說,你作為一個男人不能只想自己,我這四個要求又不過分,你作為我老伴兒不應該反駁,而是接受,畢竟我找個老伴兒不是為了找個爹讓自己伺候。」

聽到小楊的話,我立馬反駁:「聽你這意思,你哪里是來找老伴兒安心過日子的,你就是在找一個金主,你想想你自己剛剛說的,不過分嗎?任誰聽了都覺得過火了,什麼好處都讓你占了,你想的倒是美,你若是想找金主,對不起,我沒那麼多資金留給你,你非要如此,咋們就一拍兩散!」

領證的第一天晚上,我們就分房睡了,當晚倆人心中都不快,雖然第二日,小楊沒再跟我提要求,但倆人之間的相處方式也逐漸生分,她更是做早餐都只做了她自己的,我思前想后,還是去哄了哄她,領證第二天就失婚,也說不過去,只要她不再提及此事,就先這麼處這,以后就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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