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雪,30歲,老公比我小3歲,在一起的時候遭到雙方父母反對,可我倆不管不顧就領證結婚,現在孩子也有了,公公態度緩和很多,但是婆婆依然不喜歡我,也不喜歡我的女兒。
結婚以后,我跟丈夫一起搬出去,沒有了婆婆的為難,丈夫有個弟弟,也結了婚,結婚沒多久,弟媳就給弟弟生了個兒子,婆婆就更加看不慣我了,在背后罵我。
不過,婆婆并沒有開心太久,小叔得了病,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之后,病情急轉直下,婆婆的臉色也變得蒼白了許多。給小叔辦好后事之后,我和我丈夫還有弟媳婦都在,婆婆卻說讓丈夫和我失婚,這讓我很是驚訝。
婆婆說,你弟媳婦懷孕了,將來生的小孩不能沒有爸爸,你老公和小叔關系不錯,這個時候,自然要照顧你的弟媳婦和孩子,但是為了避免別人說閑話,就要先休了你,再娶弟媳。
我本以為丈夫肯定不會同意,可沒想到丈夫卻同意了,小叔離開之前留了三十萬,等老公娶了弟媳,這三十萬就歸他了。我哭著回到了家里,我的父母也很同情我,不過他們都說,像我這樣的家庭,應該失婚,所以我和我的丈夫失婚了。
和老公分開以后,我用自己得到的一點財產,開了一家專賣店,開始自己的事業,我的事業,我把我的全部身家都投入其中,換一次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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