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繼母的關係一直很疏遠,她對我可親可愛,但我對她漠不關心,很少叫她阿姨。繼母和父親結婚後不久,生下了一個妹妹。他們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妹妹身上,我感到被忽視了。
父親下班後,總是圍著繼母和妹妹轉,叫妹妹做小寶貝,這本是父親曾經對我說過的話,我很難過。
繼母對我要求很嚴厲。每天早上6點半準時叫我起床,不讓我睡懶覺,周末還要整理房間,自己洗衣服。
我只能把這些事情埋在心裡,認為告訴父親也無濟于事,因為他總是站在繼母一邊。繼母還經常責備我,告訴我要有自尊自愛,不要談戀愛,還要尊重老人和關愛幼小。
因此,父親給我的東西和玩具只要妹妹要,我都得讓給她,這讓我很委屈,只能在房間偷偷哭泣。
妹妹高中畢業後,她去外地打工。後來她交了男朋友,男方家庭情況不好,沒有多少聘金,所以繼母不但倒貼聘金和嫁妝,還給了妹妹一張存有15萬元(約臺幣67萬)的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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