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還好好的,準備第二天辦出院,沒想到人突然就沒了,醫院沒經過我同意就把我丈夫的遺體給火化了,這不是‘毀尸滅跡’嗎?!」
現如今,無論做什麼都要講個程序正當,火化尸體更應該「驗明正身」,就算醫院拉錯人了,那殯儀館怎麼就直接給人火化了呢?
今年8月28日晚上,家住山東青島即墨區的王先生突然感覺肚子疼痛難忍。于是在妻子趙女士的陪同下,王先生來到了醫院尋求幫助。
經過醫生的診斷,王先生患上了 急性胰腺炎,需要立馬住院治療。
在經過了幾天的治療后,王先生的身體狀況有所改善,于是醫院方面通知他可以在9月6號辦理出院手續。
這本來是件令人高興的事情,王先生在9月5號晚上也感覺自己身體好了很多,便讓朋友推著自己到醫院斜對面的體育場散步。
只是還沒有走多少路,王先生就感到肚子很痛,朋友緊急聯系了120,又把王先生送回了醫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先生在救護車上的時候就已經沒有了心跳,盡管後來醫生一直搶救他直到后半夜,卻依然沒能救回他的命,王先生就這樣離世。
當晚的主治醫師告訴王先生的妻子趙女士,王先生 要麼是死于肺栓,要麼是死于心梗。
這就讓趙女士大為不解,明明醫院都通知第二天可以辦理出院了,怎麼在前一天晚上王先生就突然離世了呢?
她想起丈夫在醫院期間的診斷過程,嚴重懷疑這是一場醫療事故。這是怎麼回事兒呢?
原來在醫院的檢查中,王先生被查出 心臟竇性心律,左室肥大伴復極異常,還伴有高血壓、腎功能不全、左腎上腺增粗等癥狀。
而醫生對此的診斷,卻是王先生患上了急性胰腺炎。
在趙女士看來,這些檢查結果說明王先生并不是單純的急性胰腺炎,他的心臟和腎臟都有問題。
她曾與醫生溝通,認為需要把王先生安置在重癥監護室中,對他的心臟和腎臟進行全面的治療,然而醫生并沒有采納趙女士的想法。
因此,趙女士認為,醫院對丈夫王先生的診斷和治療都存在嚴重的偏差,醫生根本沒有妥善地為王先生醫治。
這讓王先生錯過最佳治療時間,進而導致了突然死亡。
看著去世的丈夫,趙女士特別難受,她沒想到只是一晚,夫妻倆就陰陽相隔,她決定一定要為王先生討個公道。
于是她將丈夫的遺體停進了醫院的太平間,準備通過司法途徑向醫院討個說法。
然而,就在王先生遺體停進太平間沒幾天,9月9日,醫院保衛科電話通知趙女士, 王先生的遺體被拉出去火化了。
趙女士直接急眼了,自己之所以選擇把丈夫的遺體放在太平間,而不是讓他入土為安就是因為想要保留遺體,搞清楚丈夫的死因。
醫院怎麼能在沒有征詢她的意見的情況下,直接把丈夫的遺體給火化了呢!
趙女士很生氣,她要去找醫院領導問個明白。
趙女士找到了醫院領導,質問:「我是病人家屬,沒有我的同意,我丈夫的遺體為什麼會被拉去火化?」
面對趙女士的質問,醫院領導表示: 「請你放心,醫院會調查清楚的。」
兩天后,醫院方面給了趙女士一個解釋,但這個解釋顯然讓人難以理解,也難以接受。
醫院方面表示,當時有一位四川的病人也在醫院病逝,遺體被停放在了醫院的太平間。9月9日早晨八點,該病人的家屬到醫院取遺體,準備到殯儀館火化后,將骨灰運回四川老家。
由于遺體長期存儲在冷柜中,遺體的面部已經結了霜,同時人死去后面部特征會有一定的變化,來接遺體的又是該病人兒子的表弟,因此在辨認遺體時認錯了人, 誤把王先生的遺體給拉到殯儀館火化了。
醫院方面的解釋簡而言之就是三個字: 拉錯了。
這個解釋是趙女士無法接受的,她認為太平間的遺體都是有編號、有姓名的,無論誰來認遺體,醫院方面都應該有相應的對接手續,怎麼可能會搞錯?
如果真的搞錯了,醫院方面也有管理上的責任。
同時,殯儀館方面在火化遺體的時候肯定也會和家屬進行確認,就算「表弟」認錯了,在殯儀館的時候,這個人的子女還會認錯嗎?
而且也不會有家屬疏忽到會火化一個不認識的人,再把他的骨灰拿回去哭拜。
再者,殯儀館方面難道不會核驗火化之人的身份嗎?這也能搞錯,難道殯儀館在管理上沒有責任嗎?
在趙女士看來,醫院的這番解釋完全就是在搪塞自己,背后的目的就是怕后續在司法過程中,搞清楚了丈夫死亡的真相,從而認定醫院存在醫療事故方面的責任。
她認為是醫院編造了這麼一個「四川人」出來, 實際上是想要毀尸滅跡,避免后續承擔責任。
趙女士實在咽不下這口氣,于是立馬報了警,醫院方面的行為屬實過分了。
令人沒想到的是, 醫院方面竟然也報了警,拒不承認自己的過錯,一再堅持王先生的遺體是被人「拉錯了」才會被火化的。
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濟派出所對此案進行了調查,目前還沒有一個正式的調查結果公布出來。
趙女士把此事發布到了網上,一時間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有不少人對趙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對醫院的行為進行了強烈譴責, 甚至還有人懷疑王先生并沒有死,反而是被醫院給「燒」死的。
還有網友就此事致電了該醫院,想要詢問一下此事的真相,但醫院方面對此答復「 不知道、不清楚」,并沒有回應網友們的疑問。
醫療事故、醫患矛盾一直是個社會熱點話題,這反映出一些醫院和醫生還沒有嚴格遵守最基本的職業道德,給病人和家屬帶來了本來可以避免的痛苦。
甚至在發生醫療事故后,對病人家屬抱著冷漠的態度,不體諒家屬失去親人的痛苦,只是想著怎麼減輕自己的責任,甚至在想辦法「甩鍋」,這極其不利于解決矛盾和問題。
其實,只要醫院方面將心比心地為趙女士考慮,遵照規章制度保管好王先生的遺體,配合好后續司法部門的調查,就不會引起這麼大的矛盾。
現在他們這樣的行為反而讓人覺得是欲蓋彌彰,只會把趙女士完全推到自己的對立面去。
醫療事故并不可怕,只要醫院負起責任來,醫患矛盾也就自然可解決。
這件事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期待公安機關能夠給出一個公正的調查結果,如果醫院方面真的存在過錯,也希望有關部門依法追究醫院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您對于這件事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