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高雄一名林姓男大生為了爭奪練舞場地,竟推倒傅姓老翁,後來不甘被裁罰3000元,居然買「化骨水」朝對方潑灑報復,導致老翁全身冒煙、傷重身亡。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將林男判處無期徒刑;另外,由于林男犯案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林男父母需連帶賠償235萬餘元給老翁家屬,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事發當時,年僅18歲、剛考上高醫大的林姓男大生2018年7月間到高雄文化中心練舞,不料與打太極拳的傅姓老翁發生口角衝突,2人為了場地爭論不休;林男情緒失控,伸手推了傅翁,造成對方頭部受傷。
不過林男在偵訊時供稱,他只是出于「想嚇嚇對方」,並沒打算殺人,且自己的雙腿也有被化骨水潑灑到,還離開現場一陣子到附近的公廁沖洗,再回到事發現場甚至看到老翁坐在原處,看似無大礙,才會擅自離開現場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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