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基因延續下去,可以說是自然界每個生命都有的本能,-因此在高級動物中,求偶成為了最常見的一種行為,即便是作為最高等級文明的人類,也不例外。
數萬年前,人類的原始部落,從最早的族外婚,到群婚,再到後來的對偶婚(每個人都有著固定的配偶),實際上也是文明的一種進步,但是這也讓人產生了疑問,在古時候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古代窮人娶不起老婆,又將如何傳承下去呢?他們的一個畸形辦法,對于現代人而言難以接受,實在是違背道德,這就是「典婚制度」。
「典」指的是「典當」,而「典妻」通俗來說,自然有買賣的含義在里頭,換而言之,就是古人,將其他人家的妻子,租借過來,成為自己的老婆,生下兒子之后,再還給對方。
聽上去是不是很荒唐?然而在那個生產力落后,男性占據主導地位的社會,連丫鬟下人都能夠成為個人私有物品,典妻的出現,并算不上什麼難以理解的事物,早在漢朝期間,就已經出現。
《漢書》記載:由于戰亂,「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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