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21年,如今年過古稀,女友卻將他趕出家門
72歲的楊自強老人離異后和女友同居21年,兩人沒有領結婚證,楊老一直跟隨女友及其兒女共同生活。
此前一家人相處和睦,可是最近幾年,女友開始對他使臉色。
吃飯時摔摔打打,日常很少和他說話,一言不合就拿眼睛瞪他。
就連他在家中開空調,都要單獨計費。
楊老向記者展示了貼在墻上的空調「收費明細」:每天晚上7點-12點開空調,每小時0.8元,共計4元。
楊老說,雖然沒有人限制他開空調,但每天晚上他睡覺時,女友都會指責他浪費電。
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每天主動上交4元(約17台幣)電費。
種種細節,讓楊自強明顯感覺到整個家庭對他的嫌棄。
現在女友又計劃和女兒去美國探親,在楊老看來,這是將他掃地出門的前兆。
女友的女兒許諾,母親不在國內期間,每天會給他10元錢(約44台幣)生活費。
「一個月300元(約1300台幣),這不是打發乞丐嘛!」楊老不滿地說道。
楊老認為女友一家是「卸磨殺驢」。
當年他為了與女友易小燕在一起,與前妻失婚。易小燕母子三人全靠他撿廢品賣廢鐵養活,甚至他還出錢為易小燕的兒子買上房子。
那時易小燕的兒女「伯伯」長,「伯伯」短地叫著,親昵無比。
現在他年老體衰,無法繼續掙錢,一家人又翻臉不認人,這讓楊老心有不甘。
而易小燕的女兒陳紅卻為母親打抱不平。
陳紅已經在美國定居,只是想邀請母親前去去探親,3個月后會回來。
一家人并沒有將楊老趕出家門,他們姐弟倆也一直將他當作親人對待。
現在是他自己慪氣,非要離開。
如果真如陳紅所說,母親只是去探親,為何楊老會惴惴不安呢?
二,陳紅:「繼父」脾氣愈發古怪,行為偏激,才導致母親想與他分手
陳紅說,母親確實想和「繼父」分手,和去美國無關,而是兩個人性格不合。
一家人最受不了的就是「繼父」動不動就說:「我當初是為了你們的母親,才與前妻失婚!」
在陳紅看來,當初和前妻失婚,是楊老心甘情愿,與母親無關,母親甚至還勸他不要失婚。
而她的母親易小燕,現在仍是婚姻存續期。
母親和父親分居30多年,父親居住在農村老家,因為家中90歲老奶奶的反對,一直沒有辦理失婚。
原來楊自強與易小燕的結合并不合法,既然如此兩個人的感情依舊維系了20多年,為何沒有遭到易小燕兒女的反對呢?
對此陳紅并沒有正面回答。
同樣年過古稀的易小燕說:「一直以來是我在照顧他,現在我也上了年紀,沒有這個能力了,再說如果全靠我服侍他,那我還找這個男人干什麼呢?」
兩個人攜手相伴21年,從中年走到老年,彼此間成了老伴,現在老伴堅持要分手,這是楊自強老人始料未及的。
易小燕說,最近幾年,一直是兒子贍養楊自強,而楊自強的脾氣也變得愈發古怪,讓家人難以承受。
「他動不動就要喝農藥自我了斷,上次我沒辦法都把110叫來了!」
說起「繼父」的脾氣,陳紅也忍不住插嘴:「正月里親戚來家里吃飯,他當著眾人的面,把桌子都掀了!」
就在這時,楊自強老人突然跪在地上,連連磕頭,口中大喊著:如果我掀了桌子,那我不得好死!
在陳紅看來,正是「繼父」頻繁發脾氣,才導致母親堅決要結束這段感情。
既然易小燕心意已決,那楊自強老人又該作何選擇呢?
三,請來親生兒子幫忙,兒子拿出一份協議,令楊自強老人無地自容
看到老伴堅決的態度,楊自強也終于明白,他和易小燕本就是不被認可的關系,這里也不可能成為自己的家。
于是楊老說出了他的想法:既然老伴執意分開,他無法阻攔,但是多年來他為這個家出錢出力,他需要獲得補償。
「繼女」陳紅卻說:「你出力了,別人也出力了啊,我媽給你做了十幾年保姆,她要過一分錢嗎?」
眼看楊老「勢單力薄」,無奈之下,他只能叫來在農村的大兒子幫忙協調。
在楊家親戚的陪同下,大兒子楊龍來到易家,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父親失婚時親手寫下的協議:
1,男女雙方共同財產,一律歸女方所有;
2,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生活費1800元整(約8000台幣);
3,失婚后,今后無父子關系,兒子兒媳隨母親一起生活;
4,以上條件,男女雙方共同遵守,并無反悔。
楊自強當年是婚內出軌,2006年他更是不顧家人反對,不惜斷絕父子關系,也要和前妻失婚,與易小燕在一起,如今卻好意思尋求幫助?
與易小燕在一起的21年,楊自強嘔心瀝血靠撿廢鐵,養易小燕母子三人,還幫忙給易小燕的兒子買了房子。
之前融洽的「一家人」,如今卻鬧到晚年分手,楊老的遭遇,似乎在大家的預料之中。
周圍的鄰居說,剛開始楊自強和易小燕及兒女住在一起,感情很好,楊老一直全心全意對待一家人。
但是身邊人都勸過楊自強:「就算你把自己的家拆散了,可是你和易小燕的感情,注定得不到認可。」
被「真愛」沖昏頭腦的楊自強哪里聽得進去,他不顧眾人反對,和前妻離了婚,拋棄親生兒子,對易小燕的兒女視如己出。
眼下易小燕的兒女卻以「繼父」脾氣太大,行為過激為由,不愿再接納他。
而親生兒子楊龍對老父親也頗有怨言,畢竟是當年父親背叛母親,還狠心丟下他們兄弟倆。
但是楊龍也表示,即使父親拋棄他們,作為兒子,他依舊會贍養父親。
只是易小燕的兒女當初承諾會給父親養老,等父親百年之后由楊家兒子領走骨灰安葬。
現在父親養大易小燕的兒女,如今對方卻出爾反爾,將父親掃地出門,實在不公平。
所以他決定替父親討要公道。
記者問楊老:「您現在后悔嗎?」
楊老低著頭,很久才說了一句:「后悔也晚了,我無地自容啊,哪想到會有如今這個地步。」
四,雙方兒女起了爭執,楊自強老人無處可去
兩位老人的兒女一見面,氣氛劍拔弩張。
易小燕的女兒陳紅氣勢十足:「我母親為他做了20多年的保姆,這筆錢怎麼算?再說了,他一直是我弟弟養著!」
聽到這里,楊老的兒子笑了:「20多年我爸連親生兒子都不管了,現在她居然說是他們在養我老爸!」
或許兩位老人都沒想到,當初他們邁出錯誤的一步,不僅對雙方的配偶造成傷害,眼下也給子女們帶來了苦惱。
楊家的親戚認為,畢竟楊自強曾出錢給易小燕的兒子買房,既然易小燕一家翻臉不認人,那楊自強必須要獲得賠償。
說起房子,陳紅反問眾人:「拜托你們用腦子想想,如果房子是他買的,他為什麼不寫他的名字,反而寫我弟的名字呢?」
如果楊老出錢買房是事實,陳紅的話別說當事人聽不下去,就連旁觀者也覺得這是「倒打一耙」。
果不其然楊老激動地沖上前,著急地解釋著:
「為什麼不寫我的名字?因為我雖然跟兩個兒子斷絕關系,但她們還是怕一旦寫了我的名字,我百年之后兒子會來奪房產!」
那麼楊老到底有沒有出資給易小燕的兒子買房呢?
易小燕告訴記者:當初買房花了13萬多(約57萬台幣),楊老確實出了32000元(約14萬台幣),此后房子裝修他也出了一些錢。
現在兩位老人分手是必然,楊老希望拿回屬于自己的財產,可是兩人既無婚姻,也無字據,楊老是否能如愿呢?
陳紅說:「當初你們兩個人結合就是錯誤,現在又談什麼補償呢?」
易小燕也說,過去7年一直是小兒子在贍養楊自強,而他的暴躁脾氣也給大家帶來不少困擾,所以不存在誰虧欠誰一說。
看到女友一家的態度,年過古稀的楊自強獨自坐上窗台,老淚縱橫。
他無助地說:「我成孤家寡人了,回不去了……」
21年前,為了女友一家,他狠心離開自己的家人,如今還有什麼臉面再回去呢?
記者問:「您的兩個兒子愿意接您養老麼?「
楊自強:「 不可能,我前妻還在。」
記者:「那您以后打算怎麼辦呢?」
楊自強低下頭,不再言語,他心中也沒了主意。
那楊自強老人晚年的落腳點又會在哪里呢?
五,為了讓兩位老人和平分手,記者請來調解員進行調解。
了解情況后,調解員委婉地表示:造成如今的局面,完全是兩位老人當年的一時沖動所致。
「當年您二位已經50歲出頭了,為了所謂的真愛不顧一切,老了依舊要各自的兒女贍養。你們對得起兒女嗎?」
雖然同居20多年,但是易小燕處于婚姻存續期間,所以楊自強和易小燕的關系得不到法律認可。
但是調解員也表示:楊老出資是事實,現在分手,他有權分割財產。
經過反復協商,雙方最終把對楊老的補償金額定在2萬元(約9萬台幣)。
而楊老的晚年,則由楊龍兄弟帶回農村老家照顧。
曾經恩愛,如今感情走到盡頭的兩位老人,也終于握手言和。
故事的最后,楊自強滿臉淚水,顫抖著雙唇說:
「當年兩個兒子反對我失婚,我不聽勸,如今鬧到這一步,還是他們給我養老,我真的很后悔。」
寫在最后
21年的光陰,兜兜轉轉,最后楊自強和易小燕兩位老人還是回到原點,只是時光荏苒,他們已經老去。
當時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老人,傾其所有為女友一家付出,或許他從未想過,晚年以落魄收場。
不過好在他的親生兒子愿意不計前嫌接納他,但是他給兒子帶去的傷害,又該如何消解?
那些拋棄親生兒女,去養別人兒女的人,晚年生活過得如何呢?
我認為大多數晚景凄涼。
為了「愛情」,輕易拋棄婚姻,拋棄責任的人,又如何能夠經營好一段新的感情?
你可以為了「愛情」,愛屋及烏養大對方的兒女,但是你不能對自己的兒女不管不顧。
不然等你老了,如果養子和另一半棄你而去,他們依舊擁有血脈親情,而你呢?
你早就和曾經的親情形同陌路,沒有關心過親生子女,子女又如何能用心對你盡孝呢?
世間萬事,皆有因果;
世間萬物,皆有輪回。
希望這件事情,可以給不負責任的父母敲響警鐘,不要圖一時之快,逃避應盡的責任,否則老來后悔也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