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關係中,女性通常處于一個比較弱勢的地位,也因此容易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面對這些不公,有些女性選擇據理力爭,而有些女性則為了家庭一忍再忍。但忍耐毫無作用,只會讓人更加肆無忌憚,只有勇敢地鬥爭,才能爭取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馬女士今年29歲,結婚已經7年了,這7年來,馬女士遭遇了數不盡的拳打腳踢,可始終為了孩子忍氣吞聲,可最近丈夫越來越過分,已經到了難以忍受的地步。馬女士十分生氣,含淚往丈夫的飯菜裡動了手腳,不到半年丈夫別說打人,連路都走不動了。
29歲馬女士的自述:
當初相親的時候,我就對丈夫很不滿意,他是一般的家境,一般的工作,一般的身高,一般的相貌。其實相貌也有些不一般,說起來他長得蠻兇的,看著就感覺不好惹,我對他的印象不是很好,也並不想有什麼交集。
但我的家人卻跟我的意見正好相反,爸媽都覺得小夥子人不錯,哥哥也一直催著我趕緊嫁人。其實我都知道,他們也不是真的為了我好,只是盯著那20萬(約90萬台幣)的聘金罷了,只等著婆家拿來了錢,好給哥哥找個媳婦,不然也不會讓我22歲就火急火燎地嫁人。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