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統治階層受到儒家思想影響,從宋朝開始,統治階級多以道德約束治理天下,在這種情況下,女性的貞操和名節就顯得極為重要,如果犯了不貞的罪,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也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先決條件,所以女犯在行刑前一般都要去掉外衣,其目的就是為了羞辱罪犯和警示其他人。
▲古代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對于女囚犯相當不人道。(影視示意圖/翻攝自百科詞條)
在古時專門對付女人的刑法,被統稱為「婦刑」,刑罰的設計,幾乎都是以極盡羞辱的方式進行,即使受刑后不死,很多女疑犯回到家后,都市被村里人投以異樣的眼光,往后的日子多半也是生不如死!
▲古代「婦刑」的設計,幾乎都是以極盡羞辱的方式進行。(示意圖/翻攝自百科詞條)
「婦刑」的刑罰方式相當多,但令人發指的是,第一步總是先剝光受刑人的衣褲,讓其裸露出全身肉體。受刑時幾乎沒有不是光著身子的;執法者在審訊女犯時,往往問不上幾句便會以剝光衣褲來威脅。
如果女犯拒絕招供,打手們就會迫不及待地將女犯的衣褲剝光,對其赤裸的肉體施加各種凌辱,或者讓她們光著身子觀看其他犯人的刑訊,以此來造成女犯的羞辱和恐懼心理、摧垮她們的意志。
▲很少有女犯人能挨過酷刑。(影視示意圖/翻攝自百科詞條)
除此之外,去除外衣還有兩個重要原因,不過并非是單純為了女犯而設。眾所周知,古代行刑之前都要驗明正身,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偷梁換柱,以假亂真。
這種事情在古代非常多,尤其若朝廷腐敗,貪官污吏橫行的時候,那些權貴之家為了讓親人免遭一死,就會用錢財買通審理此案的官員,用其他犯人來頂替。比如清朝有種說法叫做「宰白鴨」,這里的白鴨所指的就是頂替死罪的人。史載,當時僅福建漳州、泉州兩府,每年因「宰白鴨」而枉死的人命案「不下百數十起。」
據《清實錄》記載,道光皇帝在批點刑部呈送的有關「宰白鴨」案件的奏折時,曾怒發沖冠,拍案而起,嚴厲痛斥這種不法行為,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要堅決杜絕這種非法行為的蔓延滋長。
但是,由于這類冤案有的是因為有錢有權的人收買窮人頂罪替死,昏庸的官吏并不知道實情,見頂罪之人承認自己是殺人真兇,也不去細究,糊涂定案造成的。而更多的則是判案的官吏收了有錢有權人的黑錢后,和有錢有權的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而故意錯判的。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起到警示的作用,古時候行刑大多會選擇在街市,或者人潮容易聚集的地方,其目的就是為了方便觀刑,沒有外衣的遮蔽,更能增加警示和威懾的作用。但無論怎麼說,古代封建社會的律法和刑法本就對女性不公正,不得不說這樣的刑罰太野蠻了,更是一種悲哀。